黄昏时分,警车扯着急促的警笛在街上呼啸而过,房间内的姜荣听见声响,忍不住地起身查看,却注意到隔壁传来奇怪的动静。
他记得旁边是西蒙的房间。
好奇地姜荣走出房间,来到西蒙房前敲了敲门,道:“西蒙是你吗?”
“来了。”西蒙说着打开了门,穿着一身松松垮垮的睡袍,眯着惺忪的眼睛,打着哈欠问道:“怎么啦?”
“你多久来的?”姜荣有些差异。
“拜托我老早就回来了好吧,人都睡了一下午了。”西蒙摊开手无奈地说着:“一定是某人太懒了,整天无所事事,连我都没有注意到。”
“你这叫什么话!”姜荣急得脑子里飞快想着对应的语言,“明明……明明是伦敦太无聊了。”
“是吗?”西蒙挑着眉,突然坏笑道:“话说你满十八岁了吧?要不我带你去个不无聊的地方?”
“去!当然去!。”不服输的姜荣继续逞能道:“但先说好,我可没多少钱。”
“嗐!”西蒙摆了摆手,道:“谈钱就俗了,赶紧把衣服穿好跟我走吧。”
二人说着便各自回房间整理,一会儿后便在楼下集合搭上了一辆出租车,坐了十多分钟的路程,最终停在了一间名为Dionysus的古典酒吧面前。
“我还以为是什么风月场所,就这啊。”姜荣忍不住吐槽,“害我白兴奋一场。”
“喂,我可是正经人好不好。”西蒙说罢便领着姜荣推开了门,道:“这是我以前最喜欢来的地方。”
这话不假,每次干完活,西蒙都会来这间满是权贵和资本家的酒吧,用自己的现身告诉他们一个事实:我有西蒙在,伦敦的地下世界就翻不了天。
西蒙缓缓推开了酒吧的门,浓郁的酒香和悠扬的小提琴声向二人缓缓靠近,直到将他们轻轻包裹在其中。
“哦,上帝,是墨菲阁下……”昏暗的灯光下,依旧有人认出来西蒙,忍不住轻声惊呼。
小提琴声戛然而止。
无数的老派绅士们和贵族名媛们缓缓站起身来脱掉礼帽和手套,向西蒙弯腰点头致意。
西蒙也微微颔首便是回应。
“我靠,西蒙,你是故意带我来炫耀你的人脉,想在我面前装一把是吧?”姜荣说着一圈擂在西蒙肩膀上。
“怎么会!我是那种人吗?”西蒙坏笑着,道:“不过是以前来这里当过服务生,服务态度好让人形象深刻罢了。”
说话间,西蒙便带着姜荣来到吧台,问道:“你要喝什么,这里可没有白开水卖了。”
“啊!”姜荣头皮一阵发麻,磕磕绊绊地问道:“你……你怎么知道的啊!”
西蒙笑而不语,对着调酒师道:“给这位先生来一杯tequila sunrise,我还是老样子。”
那调酒师见是西蒙来了,不敢怠慢,没一会儿便将酒递了过来。
“来,别郁闷了。”西蒙拿起自己的鸡尾酒望着闷闷不乐的姜荣,拍了拍他的肩膀,道:“正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,今朝有酒今朝倒。”
“来,干了这杯酒!”不得不承认,这位地地道道的英格兰人在语言方面确实有天赋,连顺口溜都能现造。
“唉。”姜荣拿起自己的龙舌兰,道:“想来你这样的人是不会懂我的痛苦的。”
“我这样的人?”西蒙砸着嘴里的酒味,歪着脑袋,问道:“什么我这样的人?”
说话间,一位服务生走到西蒙面前,道:“西蒙先生,这是那边那位先生为你点的拉菲。”
西蒙抬头一看,那个人正对着西蒙招手示意。
“你看你看,这不是很显而易见吗?”目睹这一切的姜荣幽幽地说着,昂首便将杯中的龙舌兰一口闷掉。可第一次品尝龙舌兰酒的他毫无经验,火辣的灼烧感呛得他一直咳嗽,但即使这样,姜荣也坚持喝了下去,嘴巴里念叨着:“像你这样的人啊,唉……”
西蒙接过拉菲,招手让服务生为那位先生送上一杯路易十三作为回礼,又转头对着姜荣追问道:“我这样的人怎么啦?”
“又高又帅又有才,家还住国外,说得来甜言蜜语和俏皮话,又有超能力,一辈子不愁姑娘爱。”姜荣说着,“和我这种人可不一样。”
“我喜欢的女孩就是被……”姜荣说着说着,眼眶突然湿润,嘴巴开不了口了。
他想起了庄程程,觉得她现在应该如愿和马天龙在一块儿了。
“听你这么一说,我应该挺招女孩喜欢的。”西蒙说着将那瓶拉菲打开,缓缓倒入自己杯中,他见姜荣的脸已经绯红,便不敢再为他倒酒。
“什么叫「应该」?”微醺的姜荣搂着西蒙的肩膀,道:“能不能有点自信啊?我要是有你这条件,程程也不会……”
姜荣说着说着又沉默了,西蒙见他不在说话,以为是醉了。他没想到姜荣酒量这么差,正打算带他离开,这个不安分地家伙突然暴起,道:“所以说……你们这种什么都有的人,还天天装得和我们这种废材一样,实在是……太可恶了。”
“可恶,实在可恶!照我们中国的规律,你得自罚三杯!”
西蒙看着姜荣那对正瞪着自己的小眼睛,一时间竟然分不出他是真醉假醉,只得顺着他的话,说道:“好好好,我喝我喝。”
“其实我也痛恨那种人。”三杯酒喝完后,西蒙缓缓说道:“我也痛恨那种拥有这一切,却可怜兮兮地告诉你他什么都没有的人。”
“就像每次考试后那些总来找你问考得怎么样的学霸同学。”
“对!太对了!”姜荣一巴掌拍在桌上,道:“没想到啊西蒙,你也是过来人啊!”
说罢姜荣便举起酒杯要和西蒙碰杯致意。西蒙也没有拒绝,举酒杯相迎后便一饮而尽。
“但说真的,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在你眼中是这种人。”西蒙说完又为自己倒上酒。他一直觉得自己和姜荣没差,都是个一无所成却满脑子胡思乱想的人。
不,自己甚至不如姜荣。
姜荣再差劲,至少可以勇敢地追求爱情,大不了哭一场罢了,但西蒙不能。因为他永远不知道,那些像他倾诉衷肠的女孩,爱的究竟是自己还是那个不可一世的墨菲家族。
又或者说,仅仅只是一位受「魅力之风」的影响,继而对西蒙无下限地服从的可怜女孩罢了。
西蒙摇了摇头,试图让自己保持清醒。
算了,伦敦的王不需要女人陪着,他只需要一把装满子弹的UMP9就足够了。
西蒙想着,转头看向身旁的姜荣,眼里竟真的多出一丝羡慕嫉妒恨,便笑着说道:“所以有没有可能,姜荣你在其他人眼里也是这样一种人呢?”
“这种明明可以进取,却故作谦卑的卑鄙小人。”
姜荣听完这句话后,顿时酒醒了。他突然地想起庄程程曾对自己说过:“我真的很羡慕姜同学啊,活得就像一片优哉游哉地云。”
“别说了。”姜荣睁开了那对微醺的丹凤眼,露出西蒙从未见过眼神,竟让自己感到不寒而栗。
可即使是这样,西蒙依旧选择无视了姜荣的话,自顾自地说道:“在喜欢的人面前,任何人都是自卑的。可永远有人分不清楚,这自卑感,是真的自卑呢,还是假的自卑呢。”
“那么,姜荣。能分得清吗?”
此刻的姜荣没有理会,只觉得胃中翻江覆海地恶心,一个没忍住,转身就吐了西蒙自身。
周围的人看着姜荣一脸惊讶,心想着小子什么来头,虽然和西蒙这么要好,但也不能直接吐人身上啊。
更何况这个人还是西蒙•基里安•墨菲。
“这就是我的回答。”姜荣盯着西蒙的脸,一字一句地说着,像是某种警告。
西蒙看着自己腿上的污秽物,脸上露出不失风度的微笑,没有说话。
因为他现在能做的只有微笑,用微笑来掩饰更加深邃的东西。
就在刚才,他发现自己四肢突然僵硬,根本动不了,但体内仿佛有些东西在疯狂地分泌着。
是肾上腺素!
被恶狼抓住的兔子临死前,体内会疯狂地分泌肾上腺素,求生的本能会驱使着它们让兔子那因为恐惧而僵硬的四肢动起来,做出最后的挣扎。
不会错的,就在刚才,西蒙确信自己感受到了兔子的恐惧。他体内那属于风神的血脉在抗拒着姜荣的存在,想尽一切方法让西蒙动起来赶快离开。
毫无疑问,姜荣体内那未知的血统,因为自己刚才的冒犯言语,而在疯狂地压制着自己体内的风神血脉!
“有意思,太有意思了。”在恐惧面前依然保持微笑的西蒙望着姜荣喃喃自语。
“姜荣啊姜荣,你总能给我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体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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